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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岛一男孩被武术教练殴打致死案续:父亲称不服判决 检察官将提出抗诉

  • 2024-06-23|
  • 作者:|
  • 来源:不折腾直播

青岛8岁男孩被武术教练殴打致死的案件持续引发关注。 6月21日,南都记者从男孩父亲处获悉,男孩家属向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对该案一审判决提出抗诉后,检察院认为该案符合抗诉条件,决定提出抗议。此前,三名被告人被判处故意伤害罪,两人被判处无期徒刑,一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。男孩父亲曾提交抗议申请材料,对三名被告人自首、积极营救等情况表示不认可,拒绝服缓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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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对抗诉请求作出了答复。

6月13日,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某斌等三人故意伤害案一审公开宣判。经审理认为,张某斌系武术馆实际控制人,多次殴打、捆绑被害人,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,系主犯;李某丁作为教练,多次殴打、捆绑被害人,在共同犯罪中起了主要作用。该行为是主动的,起了主要作用,也是罪魁祸首。鉴于张某斌、李某丁自首并送受害人救治的事实,依法从轻处罚。张某豪帮忙授课。其作案时间短,殴打程度明显弱于同案被告人。他只是在捆绑他时提供了协助,在共同犯罪中扮演了次要角色。他是一个附属品。其也具有自首情节,并依法受到处罚。处罚减轻;鉴于其犯罪性质较轻,其认罪悔罪,依法判处缓刑。

17日,男孩的父亲告诉南都记者,他当天提交了材料,并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。 “我不认可三名被告人自首、主动营救的情况,不接受张某豪的缓刑。”男孩的父亲也希望追究涉案俱乐部法定代表人史某的刑事责任。

21日,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对抗诉请求作出答复。显示,男孩家属以涉嫌故意伤害罪,请求法院对张某斌、李某丁、张某豪的一审判决提出抗诉。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29条的规定,法院经审查认为本案符合抗诉条件,决定提出抗诉。

【资讯关键词】: 综合 武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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